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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不满物业服务12年未交物业费被诉至法院

中新网  2013-07-28 20:20

[摘要] 因对小区物业的服务不满,雷先生连续12年未交物业费,结果被诉至法院。近日,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,雷先生提到小区管理混乱,违建无人拆除。

因对小区物业的服务不满,雷先生连续12年未交物业费,结果被诉至法院。近日,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,雷先生提到小区管理混乱,违建无人拆除。

物业公司诉称,其为雷先生居住的小区提供物业服务,但是自2001年8月18日,也就是雷先生入住的第二年,雷先生开始不交物业费。物业公司因此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雷先生支付拖欠的物业费、滞纳金、利息等费用,总计3.5万余元。

雷先生辩称,他不交物业费有三个理由:一是物业费构成及收费标准违反政府文件规定,数额有误不合理;二是物业公司经营管理业主共有产权部分,但对、管理等相关事项从未告知业主,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;三是物业服务不到位,涉案房屋所在小区内违法建筑无人拆除,管理混乱。综上,他不同意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。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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