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近日,廊坊市政府印发了《关于推进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我市正式启动标准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。主城区将建成市级应急避难场所9处,各县(市)、廊坊开发区在城区建设不少于两处县级应急避难场所,各县(市、区)在辖区重点乡镇要建成至少一处乡镇级应急避难场所。
近日,廊坊市政府印发了《关于推进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我市正式启动标准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。主城区将建成市级应急避难场所9处,各县(市)、廊坊开发区在城区建设不少于两处县级应急避难场所,各县(市、区)在辖区重点乡镇要建成至少一处乡镇级应急避难场所。
为百姓生命安全提供保障
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城镇人口聚集地附近,用于应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,为受灾群众提供紧急疏散、应急
避难和生活救助的场所。而目前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普遍存在着现有数量较少,硬件设施建设相对滞后,配套功能设施不健全,协调管理机制不统一,蓄滞洪区避险设施不足等一系列突出问题。
据了解,我市位于河北平原中北部,海河流域中下游,地势低洼,属于洪涝灾害多发易发地区,辖区内有主要行洪河道10余条,有国家防总统一调度指挥的蓄滞洪区4个。各行洪河道沿线及各蓄滞洪区内涉及66个乡镇、903个村街、26.47万户、98.36万人,防汛转移安置任务较重。如果能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,当大灾来临时,老百姓的生命将多重保障。
明年10月底前完成市级、县(市)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
根据《关于推进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市区将建成市级应急避难场所9处。其中,市建设局利用人民公园、自然公园、文化艺术中心完善或改扩建至少3处,也可结合实际安排其他宽阔场地作为应急避难场所;市教育局负责安排至少5所中小学或市属大中专院校作为应急避难场所;市体育局负责把市体育馆建设成为应急避难场所。
各县(市)、廊坊开发区要根据城区人口、城区面积、地质构造等实际情况,因地制宜地编制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,在城区建设不少于两处县级应急避难场所。同时,各县(市、区)在辖区重点乡镇要建成至少一处乡镇级应急避难场所,人口规模较大、灾害易发多发的乡镇可以视情况多建。
今年10月31日前,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,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地点,编制应急避难场所分布规划图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。市级、县(市)级应急避难场所在2014年10月底前全部建成,乡镇级应急避难场所在2015年10月底前全部建成。到“十二五”末,全市城乡要建成50处以上高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,实现大中小规模相结合,城乡全覆盖的目标。
完善配套设施保证应急救助
应急避难场所的配套设施建设将对救援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。据了解,此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将以为受灾群众提供衣、食、住、医等基本服务和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助提供平台为目标,应急避难场所内还将配备完备的设施设备。
主要包括应急物资储备发放设施,应急供水设施,应急供电设施,应急通信设施,应急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,应急消防设施,气象预报预警设施,应急篷宿区,应急指挥部,消防保卫处,应急广播站,应急排污设施,应急垃圾储运设施,应急厕所,应急停车场,应急通道,功能区划分指示标志,介绍图版与电子屏幕设施,以及场所周边主干道、路口应急避难场所地理位置指示标志,场所出入口应急避难场所主标志牌等。
延伸阅读:
免责声明:凡注明“来源:房天下”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,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;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;文中所涉面积,如无特殊说明,均为建筑面积;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,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。